陈杰川律师亲办案例
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正义的蓝天
来源:陈杰川律师
发布时间:2008-09-28
浏览量:1091

                                  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正义的蓝天
                         

       ——记海南省琼海市恒信法律事务所

  
琼海市恒信法律事务所于2007年经琼海市司法局批准设立,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发展迅速,尤其是在法律援助工作上坚持“诚信为本,援助为民”的工作原则,以“贫者必援,弱者必帮,残者必助”的服务宗旨,努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以扎实的工作和业绩,赢得了上级部门的支持和群众的赞誉,为建设“平安琼海、和谐琼海”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该所2007年共办理法律援助诉讼案件87件,为群众追回损失(劳动保险、医疗费、伤残赔偿金、农民工工资等)103万元,接待群众来访300多人次。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恒信所自成立之后,一直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该所经常组织全所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援助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学习,使全所人员充分认识到法律援助的重要意义,意识到法律援助是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应尽的义务。思想的提高,认识的统一为该所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领导重视,全所行动
  该所共有法律工作者4名,除主任陈杰川外,其他3名都是新招考录用的法律工作者,业务不精,经验不足。面对这种状况,具有十多年法律工作经历的陈杰川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积极主动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在全市十多名法律工作者中,他办案量名列前茅。在他的带动下,其他3名法律工作者也不甘示弱,逐渐加大对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使全所的法律援助办案量位居全市第一,推进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三、加强联络,拓展案源
  为了拓展案源,提高法律援助办案量,该所除了积极办理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外,还积极主动地加强与基层法律工作站的沟通和联络,为基层困难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为超额完成任务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诚信服务,注重质量
  诚实守信是法律工作者应具备的职业操守,尽管法律工作是有偿的法律服务,但恒信所在主任陈杰川的带领下,坚持把社会公益事业放在重要位置,注重社会效益,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以满腔热情回报社会。
  援助对象李某因抢劫罪一审被判处死刑,李某不服,向琼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陈杰川担任其二审辩护人,陈杰川在认真了解案情、仔细分析案件过程、深入了解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并非本案主犯且未系导致被害人死亡的主要行为人,在其拨打120急救电话的行为也说明了他的恻隐之心,据此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法庭予以考虑。在审理过程中,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充分采纳了陈杰川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李某确有从轻处罚情形的意见,最后作出判决:撤销海南省中级人民法院05刑初68号判决书第二项决定;上诉人李某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缓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为李某减轻罪行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援助对象王某因劳动报酬发生纠纷,提起诉讼,此案后经一审、二审、重审,在原告历经3年未能将应有权利争取到的情况下,经由琼海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恒信所法律工作者陈昌茂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在法律援助承办人员的深入了解、多方取证、反复核实之下,于2007年6月25日向海南中级人民法院代为提出申诉,在申诉听证受理后,海南省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申诉理由成立,在法庭的主持督促下,双方一致达成调解协议。由对当事人一次性支付尚欠人民币1.5万元,一宗拖了3年之久的官司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援助对象陈某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多次遭受丈夫的殴打,甚至被驱逐出家门,其原因是其丈夫有婚外情,且非法生育一女孩。只有初中文化的她却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最后经别人介绍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求援,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陈杰川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经深入调查取证后,认为其丈夫行为已构成重婚罪,遂向琼海市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案经人民法院判决:陈某的丈夫判重婚罪被处有期徒刑2年。使陈某摆脱痛苦,捍卫了自己的权益。
  恒信所法律工作者以热情的服务、真切的关怀,为有困难、有需要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把为向社会弱势群体伸出援助之手,解决群众的困难作为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以法律援助为平台,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正义的蓝天。

                      海南省琼海市司法局供稿

       (注:2008年5月29日琼海市恒信法律事务所被海南省司法霉评为第一届法律援助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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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信息
  • 律师姓名:
    陈杰川
  • 执业律所:
    海南省琼海市法律援助中心
  • 职  务:
    主办律师
  • 执业证号:
    3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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